德国增值税 德国企业发票 德国账单解读
增值税属共享税,是德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征收范围涉及商品生产、流通、进口环节和服务等领域。
德国的增值税体系要求由最终消费者实际承担增值税,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增值税并不是企业的税务负担。增值税采取发票扣税法征收,2007年1月起,增值税的一般税率为19%,部分商品(如食品、近途客运、书籍报纸及艺术品等)税率为7%。原则上对所有在德国国内发生的产品和服务交易均须征收增值税,但对有些商业活动予以免税,如出口、部分银行和保险业务。
增值税税基是商品或服务的交易净价。在德国,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商业交易都要开具发票,发票上要列明货物或服务的价格(净价),适用的增值税率、税额和最终含税价(总价)。货物或服务购买者所要支付的就是发票中列明的含税总价。
企业在出售产品或服务之前通常需购买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用于再加工或应用(而非自己消费),购买时支付的款项中也包含了增值税。这一部分预交的增值税可在该企业每月或每季度申报应纳增值税税额中扣除。
一般消费者不能要求退还增值税,但外国旅游者可在离开欧盟关税边境时申请退还所购物品的增值税。通常方法是,在购买物品时向商店索要有退税公司统一印制的海关退税申报(Tax Free)表并完整填写,离境时将该表连同发票和所购物品向机场、车站的海关出示交验,然后到指定银行或代办机构领取退税款;但也有部分商店要求必须由购物者本人填写本店开具的退税申请表,购物者离境时经海关验明物品确已离境后,再由本人将申请表寄回或委托在德境内的第三人交回商店并领取全额退税款。
德国增值税发票
在德国的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不必从税务主管部门购买空白发票,可以自行决定发票的格式,但是必须注意,增值税发票的格式要符合一定的形式条件,否则根据法律,接收发票的一方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根据德国《增值税法》第14条,增值税发票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 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全称和地址;
- 商品或服务接收人的全称和地址;
- 企业税号,如果接收人是其他欧盟国家的,应该提供增值税识别编码(Ust-ID-Nr);
- 连续的发票编号;
- 接受产品或服务的日期(如果与开票日期不一致);
- 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 根据不同税率列出不含税的价格(Nettoentgelt);
- 增值税的税率和税金,现行的普通税率是19%,针对特定商品的优惠税率是7%;
- 如果有折扣规定,需要预先在发票中载明。
此外根据德国《商法典》第37a条,发票上还要包含企业信纸中应该注明的基本信息,包括注册地点、法院登记号码、公司经理姓名,等等。违反此项规定的,最高将被处以5000欧元的罚金。
因此,国内企业在德国经营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建议请律师审核企业发票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以免接收发票的业务对象无法正常抵扣进项税,甚至被处以罚金。

如图所示该企业税号为28/128/02558,增值税识别编码为DE-200506068,不含税费用(Nettobetrag)为1170欧元,该部分费用的增值税为1170*19%=222.30欧元;没有优惠税率7%的费用,于是总费用(Bruttobetrag)为1392.30欧元。该账单还显示在约定日期内付款可以享有2%的现金折扣(Skonto)哦。
智美跨境- 全球专业的跨境电商一站式服务机构。www.fzhimei.com
